塑料編織袋標準中拉伸如何檢測
GB/T 8946-1998《塑料編織袋》和GB/T 8947-1998《復合塑料編織袋》均為1998年生效的老標準,但在實際檢測過程中,往往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。
1、 取樣。
以GB/T 8946-1998《塑料編織袋》為例,在5.5.3中規定,要求在編織袋經向、緯向、縫邊向、縫底向各取試樣兩塊,長300mm,寬約60mm,再修正到50mm,如果最后一根超過半根則留之。縫向試樣的兩邊縫線應適當留長,各打三道結。
該方法在實際操作中,試樣寬度要從60mm修正到50mm,最后一根是否超過半根很難判斷。有時候這根單絲可留可不留,造成對檢測結果影響很大,往往一個檢測員取樣時留,另外一個不留。經常造成檢測結果的偏差,以蘭德梅克實驗室接受西北塑料編織袋廠的委托檢驗為例,其編織袋要求拉伸強度大于1470N,每一根單絲強度要求大于160N,這根單絲是否保留對拉伸強度檢測結果影響達到了10%,顯然這其中的誤差難以控制。另外,用剪刀的煩瑣修正過程使得工作效率降低,往往取一個試樣要經過10-30分鐘才能完成。取樣后要按GB/T 1039要求,需在23±2℃,常濕狀態穩定試樣4小時。
2、 拉伸試驗
按照標準要求,將穩定好的試樣置于電子拉力機的上下兩夾具中(上下夾具距離為200mm),使試樣縱軸與上、下夾具中心連線相重合,并且要松緊適宜,以防止試樣滑脫和斷裂在夾具內。在微電腦操作面板處設定試驗的參數:試驗速度為200mm/min、試樣長度為200mm,并且按照儀器說明輸入要求的輸出結果,應該選擇強度、最大力值、斷裂伸長率參數。按“試驗”鍵,此時設備會自動運行,試樣斷裂后夾具會自動回歸原位,這時電腦上會顯示運動曲線和各種結果。此時可以打印結果。